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条款和条件
关联方:指控制一方、受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实体。就本定义而言,对某一实体的 "控制 "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实体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流通投票证券或股本,或拥有指导或促使指导该实体的一般管理和政策的法定权力。
协议:指本 CDP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条款和条件。
AI系统:指能够以不同自主程度运行的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输出结果、决策、内容、预测、建议或自动化行动的应用程序、工具、软件、基于机器的系统或模型(包括机器学习、大型语言模型以及任何其他人工智能软件和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机器学习方法(如无监督学习、有监督学习或强化学习),以及统计方法、规则或逻辑驱动的方法、优化与仿真技术(此外,凡使用人工智能输入或包含人工智能组件的产品或解决方案,亦应视为 AI 系统)。
计费公司:系指本协定附件 1 中确定的 CDP 组织。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指同意签署本协议的资本市场签字组织或实体。本协议中提及的 "贵方 "和 "你们 "可互换使用,指作为资本市场签字方的贵方。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指 CDP 在线系统的一个区域,作为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您可在此登录您的 账户,查看哪些披露机构已提交回复,以及与接受 CDP 服务相关的其他信息。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名单:即定期更新的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名单,其中每一家均为本服务的购买方。
CDP:指 CDP Worldwide,注册慈善机构(编号:1122330)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编号:05013650),注册办公地址:4th Floor, 60 Great Tower Street, London EC3R 5AZ, United Kingdom。本协议中提及的 "我们 "可互换指代 CDP。
CDP Affiliate(s):指 CDP 的任何附属机构,以及 CDP Worldwide 授权其名称和品牌的 CDP Worldwide 运营集团内的任何组织(就本定义而言,包括 CDP 北美和 CDP 欧洲及其附属机构)。
CDP North America:指 CDP North America, Inc.,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 501(c)3 组织,其注册地址为 127 W 26th Street, Third Floor, New York, NY, 10001, United States。
CDP 门户网站:指在线系统,披露机构可通过该系统登录其用户账户,提交其回复并访问与其回复 相关的信息。
CDP 报告和材料:指任何面向外部的报告和材料:
报告或出版物;
演示材料;
营销材料;或
宣传内容、
由 CDP 或 CDP 附属机构制作的内容(CDP 网站上的内容除外)。
CDP 网站:是指位于 www.cdp.net 的网站(CDP 可能会不时修改网站的位置并发出通知)。
机密信息:具有第 10.1 节中的含义。
披露公司:指回复问卷的公司。 披露 CSTAR 地区:指回复问卷的城市、州或地区。 披露机构:指
披露企业;
披露的公共机构;以及
披露CSTAR 地区
在 CDP 资本市场要求通过 CDP 门户网站提交环境影响调查问卷的情况下,集体或单独提交了回复。 披露公共机构:指对问卷做出回复的公共机构。
费用:即在资本市场联署机构仪表盘的“付款”页面中所列明的、与您的联署投资机构会员方案对应的费用。
首次订购:指 资本市场 注册人是全新的 资本市场 注册人,首次购买任何服务。
问卷:即供披露组织通过 CDP 门户网站提交的、涉及环境影响与绩效的 CDP 完整版企业问卷、CDP 中小企业问卷或 CDP CSTAR 问卷(如适用)回复。
回复:指披露机构对通过 CDP 门户网站发出的问卷所提交的披露回复。
回复数据:是指根据 CDP 资本市场的要求,向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提供的任何披露组织的任 何回复的"公开 "和 "非公开 "披露数据。
评分:指 CDP 的评分,用于评估披露组织每份回复的详细程度和全面性、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管理方法以及在环境管理方面的进展。
服务:指 CDP 向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提供的服务权益,包括使用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控制面板,以及根据本协议第 4 条提供服务数据。
服务数据:即您的联署投资机构会员方案中所列明的,由 CDP 或 CDP 附属机构提供、拥有或授权许可的回复数据、评分、CDP 报告与资料及其他信息,其中可能包括第三方数据。
联署投资机构会员方案:即您在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仪表盘中选择的会员级别。
订购开始:是指(在您接受这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和条件之后)以下日期:
您支付费用(根据第 6.3 节);或
开具发票(根据第 6.5 节)。
(以较早者为准)。
订阅期限:12个月。
第三方附加条款:指第 5.14(i)节中确定的与第三方数据有关的附加条款和条件。
第三方数据:指纳入数据中、由第三方拥有并授权给 CDP 和/或被许可方使用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CUSIP 全球服务、IEA 排放系数和标普全球市场财智),其来源在第三方附加条款中列明。
2.1 本协议各方为 CDP、开票公司(仅在开票公司不是 CDP 的情况下)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2.2 开票公司可参见本协议附件 1。
3.1 账户更新与通讯
与本协议相关的更新与通讯将通过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仪表盘中的电子邮件告知您。
3.2 CDP 门户网站、CDP 网站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
CDP 门户网站、CDP 网站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并不相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允许您跟踪披露机构提交回复的相关信息,并接收 CDP 的相关通信,而 CDP 网站则是我们面向公众的网站。CDP 门户网站允许披露机构报告和披露其回复。您同意,对于因使用 CDP 门户网站、CDP 网站或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错误、遗漏、数据或软件损坏或丢失,CDP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4 CDP 门户网站、CDP 网站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
CDP 门户网站、CDP 网站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并不相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允许您跟踪披露机构提交回复的相关信息,并接收 CDP 的相关通信,而 CDP 网站则是我们面向公众的网站。CDP 门户网站允许披露机构报告和披露其回复。您同意,对于因使用 CDP 门户网站、CDP 网站或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错误、遗漏、数据或软件损坏或丢失,CDP 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1 CDP 应在订购期内向贵方提供以下服务:
i. 回复数据:针对所有披露组织的回应数据,CDP 将在回复提交后尽可能及时地通过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仪表盘提供,分别标注回复是属于“公开”数据还是“非公开”数据。仅 CSTAR 披露地区与公共披露机构的回复数据中的公开回复数据(即不是非公开回复数据)是可获取的。部分回复数据也可能通过第三方电子终端及其他数字、AI 模型或数据分发渠道提供(CDP 具有裁量权),前提是您同时为相关第三方服务的购买方或订阅方;
ii. CDP 对披露公司的评分。CDP 将在最终确定此类披露公司的评分(但不包括披露 CSTAR 地区或公共机构的评分)后向您提供;
iii. 提供 CDP 电子快报,重点介绍 CDP 的最新发展情况;
iv. 访问 CDP 网络研讨会与报告;以及
v. 通过为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提供参与 CDP 全球年度 "未披露者行动计划 "以及 CDP 为推动其鼓励环境披露的使命而发起的任何其他活动的选择,为其提供参加 CDP 组织的参与活动的机会
4.2 若回复数据与评分未在订阅期限届满前提供,订阅期限将延长至回复数据与评分均已提供为止。
5.1 无知识产权转移。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确认并同意:CDP 及其授权许可方拥有或被许可拥有与服务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服务数据。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本协议并未授予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对服务数据的任何权利。
5.2 服务数据的预期用途。CDP 特此授予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可撤销的、非排他性的、有限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许可的和免版税的许可,以使用 CDP 向贵方提供的服务数据中包含的知识产权,但仅限于以下用途:
i. 用于公司内部研究;
ii. 用于内部投资组合和基金分析;
iii. 促进企业参与解决环境问题;
iv. 以满足自愿报告要求;
v. 履行对监管机构的强制性报告要求;以及
vi. 可在外部研究报告中使用,前提为:(1)CDP 已针对该特定出版物事先书面同意;且(2)所有服务数据均已匿名化或与其他数据汇总(处理为匿名化程度)。
5.3 服务数据的禁止用途
服务数据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i. 商业/创收目的;
ii. 未经 CDP 书面同意,不得将数据输入任何 AI 系统。CDP可对此类同意附加条件,包括要求修订本协议条款。若您不同意该等条件,或双方未能就协议的必要修订达成书面合意,则 CDP 的同意将被视为自动撤回。在此情况下,AI 系统的使用将被禁止,本协议其余条款维持完全有效;
iii. 创建或优化用于第三方使用/销售的投资产品、研究或服务;
iv. 用于可交易指数、订阅或收费数据库服务;
v. 将服务数据用作《欧盟基准法规》(第 2016/1011 号法规)中任何金融指数或基准的组成部分、输入或基础,或纳入《英国基准法规》(经《2019 年低碳基准法规》、《欧盟法规》(EU)2016/1011 修订)或任何类似法规范围内的任何基准,或用作金融工具和金融合约中的基准或衡量投资基金绩效的指数;
vi. 未经 CDP 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发布任何服务数据或基于服务数据的分析(包括 5.2(vi) 所述外部研究报告);或
vii. 向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之外的任何人员披露包含“非公开”回复数据的服务数据(除法律要求外)。
5.4 CDP 有权判断您是否存在服务数据的禁止使用行为。如存在该类行为,CDP 可立即撤销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使用服务数据的许可并终止服务。
5.5 不与 CDP 慈善宗旨相冲突。第 5.2 条向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所授予的许可基于以下明确条件: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对相关服务的使用方式不得与 CDP 或任何 CDP 附属机构的慈善宗旨相冲突或削弱其慈善性质,尤其不得违背以推动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来保护公共利益的宗旨。CDP 保留对您的行为是否属于冲突与削弱情况的认定权。如存在该类行为,CDP 可立即撤销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使用回复数据、评分和/或服务数据的许可并终止服务。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同意在任何外部内容、出版物、发布或报告中引用服务数据时标注 CDP Worldwide 为数据来源。
5.6 根据第 5.2 (vi) 条,经 CDP 授权的使用情形除外。
5.7 第三方访问限制。未经 CDP 事先书面同意,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包括其任何附属机构、第三方分析师或代理访问服务或服务数据。
5.8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对遵守本协议全权负责。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对其遵守本协议负全部责任,包括服务使用、对全部服务数据的保护,以及授予任何员工对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仪表盘的访问权限。此外,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均包含其必须约束经 CDP 同意依据本协议接收服务数据的任何附属机构、第三方分析师或代理机构,使其同样履行或遵守该等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5.9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对服务数据的可接受使用和安全保护措施负全部责任。C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应在使用服务、保护所有服务数据以及任何员工、第三方分析师或代理访问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控制面板、CDP 网站或 CDP 门户网站时使用所有合理的安全措施和系统,以防止任何滥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对于未经授权的访问、复制、修改、复制、展示或传播服务数据的行为,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应立即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访问 CDP 在线系统(包括 CDP 网站、CDP 门户网站和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应遵守 CDP 网站上提供的可接受使用政策。资本市场签约方应对资本市场签约方的任何附属机构的所有行为和疏忽负责,CDP 同意根据本协议接收服务数据,视同其自身行为和疏忽。
5.10 向 CDP 授予许可。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向 CDP 授予可撤销、非独占、可转让、可再许可及免版税的许可,以:
i. 在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名单及 CDP 报告与材料中使用其名称与标识(除非您依据第 3.3 条选择退出);以及
ii. 将其称为“CDP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除非按第 3.3 条退出),并用于 CDP 年度信函中要求组织通过问卷提供关于其气候和环境影响的回复。
5.11 第三方数据。使用第三方数据须遵守第三方补充条款和以下规定:
i.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无论以何种方式违反任何第三方补充条款,均应就 CDP 因此可能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向 CDP 赔偿的责任并确保 CDP 免受损害。
ii.CDP 可将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违反第三方条款的行为视为违反本授权许可。
iii.第三方补充条款适用于选择含以下内容的数据产品的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a. 包含受 CUSIP 全球服务与标普(S&P)条款约束的国际证券识别编码(ISIN编码);和
b. 含受国际能源署(IEA)与标普(S&P)条款约束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集。
iv. 如果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不具备第三方附加条款要求的有效第三方许可,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必须立即通知 CDP。CDP 将尽合理努力提供无需此类许可的回复数据和分数。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承认,这些替代数据在范围、格式或内容上可能与最初的数据集不同。
5.12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应就服务数据使用的司法辖区合规性征询独立法律意见。严格禁止将评分分发给由任何根据 1999 年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信用评级机构)条例界定的印度 ESG 个人、实体或组织评级用户,或使用其评分,用于与ESG投资、绩效及实践相关的决策、投资分析、合规或研究目的。此禁令适用范围包括任何印度公共或上市企业,即:(a) 已上市股权/债务的企业;(b) 近期拟上市任何股权/债务的企业;(c) 作为已上市股权/债务实体的子公司或受其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
5.13 因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违反第 5.12 条规定(包括因违反该条款引发的任何监管行动),或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数据,导致 CDP 遭受或产生的所有索赔、责任、损害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间接或附带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以及全部利息、罚金、法律费用及其他合理专业费用开支),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应承担向 CDP 赔偿的责任;该等索赔系因 CDP 自身过失、故意违约或违反第 7 条保证条款所引发的除外。
6.1 CDP 为非营利组织。我们向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收取费用,以维护问卷、披露与数据技术基础设施。该费用及一切适用税款应支付至 CDP(或指定的收款方,如适用),作为获得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报酬。
6.2 该费用不含增值税(如适用)或任何等值销售税,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须按现行税率另行承担。
6.3 若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选择通过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费用,则应在接受本协议时立即支付。
6.4 如果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费用,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30 天内以清算资金全额支付费用。
6.5 一旦开具发票,CDP 将提供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的访问权限,但如果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未能在发票规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发票,我们保留终止访问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和/或 CDP 门户网站以及终止所有服务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终止访问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控制面板和/或 CDP 门户网站外,CDP 还可以撤销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使用回复数据、评分和/或服务数据的许可,并终止提供服务,立即生效。
6.6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应全额支付费用,不得进行任何抵消、反诉、扣减或预扣(法律规定的扣减或预扣除外)。
6.7 如果认购期提前终止(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资本市场签字人承认并同意将不退还任何费用(或其任何部分)。
7.1 在遵循第 5.11 条的前提下,CDP 确认其拥有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必要权利,足以授予其拟根据并依据本协议授予的全部权利。
7.2 向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提供的服务以“基于现状”为原则,且 CDP 不作以下任何担保或声明:
i. 服务数据准确、完整、可靠、安全或及时;或
ii. 服务将满足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的期望或要求。
7.3 CDP 谨此特别声明,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除所有关于服务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i) 所有默示担保,包括任何关于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担保;(ii) 关于服务功能特性或性能的任何担保;(iii) 关于通过服务进行盈利或获得其他利益的任何担保;以及 (iv) 关于服务(包括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仪表盘)、CDP 网站或 CDP 门户网站无错误、病毒、程序缺陷、中断或其他访问限制的任何担保。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因贵方或任何第三方对服务或我方披露与数据技术基础设施产生依赖而导致的任何责任,CDP 及收款方均不承担。
7.4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保证,其系法律实体而非自然人(且非个体经营者或合伙组织),因此根据欧盟《2003年隐私与电子通信(欧盟指令)条例》(经修订)的规定,属于“企业订阅者”。
8.1 任何一方均不排除或限制其对任何其他方的以下责任
i. 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
ii. 因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
iii. 一方排除或限制责任为非法的任何事项。
8.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CDP 不对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或代表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或应 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 要求获准的任何其他服务数据接收方)因提供服务(包括服务数据)或根据本协议的任何其他原因而造成的以下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无论这些损失或损害是因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也无论这些损失或损害是预见的、可预见的、已知的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i. 收入损失;
ii. 实际或预期利润损失(包括合同利润损失);
iii. 预期节余的损失;
iv. 业务损失;
v. 失去机会;
vi. 商誉损失;
vii. 名誉损失;
viii. 数据或软件的丢失、损坏或损坏;
ix. 浪费开支;
x. 补偿性支付;以及
xi. 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
8.3 在遵循第 8.1 条且不影响第 8.2 条的前提下,CDP 及收款方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在合同、侵权(包括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的过失及违反法定义务)、失实陈述(无论无辜或过失)、复原或其他方面对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承担的全部累计责任,应限于所有索赔对应的累计总额,且该总额不得超过已支付费用。
9.1 除非根据本第 9 条的规定提前终止,否则本协议将持续到您的订购期期满为止。
9.2 在不限制其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以下情况时,CDP(代表其自身和开票公司(如适用))可通过向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i. 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如果该违约行为可以补救)未能在书面通知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后 5 个自然日内对该违约行为进行补救;
ii. 未能在付款到期日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并且在收到书面付款通知后 5 个自然日或 以上仍未付款;
iii. 使用服务的方式将会或有可能对CDP或CDP附属机构的声誉及其环境宗旨和公益使命造成损害;或
iv. 暂停、威胁将会暂停、停止或威胁将会停止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
9.3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 30 个自然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以便终止本协议。
9.4 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时应享有的任何权利和补救措施,包括就协议终止之日或之 前存在的任何违约行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9.5 协议中任何明示或暗示在终止时或终止后生效或继续有效的条款应继续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保密和隐私
10.1 保密性。基于本协议宗旨,“保密信息” 指一方(或代表此方的第三方)在订阅生效日前后因服务向另一方披露的服务数据(为免疑义,包括“非公开”回复数据)或其他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记录或保存),包括但不限于理性人认为涉及披露方或其关联方(如适用)的商业、事务、客户、委托人、投资组合持仓、供应商、计划、意图、市场机会、运营、流程、产品信息、专有技术、设计、商业秘密或软件的、应予以保密的信息。
10.2 本第 10 条不适用于以下保密信息:(i)非因接收方违反本第 10 条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已为或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ii)披露前已为另一方合法持有的信息;(iii)由第三方向接收方合法披露且未施加披露限制的信息;或(iv)由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且该独立开发有书面证据证明。
10.3 各方均应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亦不得为实现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第 10.4 条或第 10.5 条允许的情形除外。
10.4 各方可在下列情况下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
i. 事先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ii. 向其需要知悉该保密信息以履行接收方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员工、职员、代表或顾问披露,且须在披露前告知其保密性质(接收方须负责确保该等人员遵守本协议的保密规定);以及
iii. 在法律、任何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机关要求披露的范围内予以披露,但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前将此类披露通知另一方。
10.5 CDP 可能向任何 CDP 附属机构披露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的保密信息。
11.1 个人数据与隐私。各方均确认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各方处理的任何个人数据而言,每一方均作为独立的控制主体行事。
11.2 各方针对此类个人数据应:
i. 遵守适用数据保护法规对控制主体规定的所有义务;及
ii. 应另一方要求并在合理需要时提供协助,以使另一方能够遵守此类义务。
12.1 如果延迟履行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是由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事件或情况造 成的,则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也不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义务负责。如果延迟或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持续 8 周,未受影响的一方可提前 5 个自然日向受影响的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定。
12.2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妨碍或限制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进一步行使。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妨碍或限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12.3 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本协议不构成或暗示双方之间的任何合伙、合资、代理、信托关系或其他关系。
12.4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和消除双方之前就其主题事项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协议、承诺、保证、担保、陈述和谅解。
12.5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非本协议当事方的任何人无权依据本协议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12.6 未经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方事先书面同意,CDP 和/或计费公司可以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转移、收取或处理本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未经 CDP 事先书面同意,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转移、收取或处理本协议或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
12.7 CDP(代表其自身和计费公司(如适用))保留随时更改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或其服务相关政策的权利。
12.8 各方承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并不依赖本协议中未列出的任何声明、陈述、保证或担保(无论是否出于善意或疏忽),也不对其享有任何补救。
12.9 第 10 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无论本协议如何终止。
12.10一般账户通讯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和/或通过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仪表盘通知。此外,CDP 可能会通过 CDP 网站或 CDP 门户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本协议规定一方需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正式通知,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otices@cdp.net,并抄送 capitalmarkets@cdp.net(如通知对象为 CDP)。任何电子邮件通知(在未收到退信提示未送达的情况下),若在工作日英国伦敦时间下午 5:00 前送达或发送,则视为当日收到,否则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12.11 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本协议标的物或本协议的订立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受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管辖,并按照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进行解释。
12.12 各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英格兰和威尔士法院对因本协议或其标的或订立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拥有专属管辖权。
Billing Company | Location of Capital Markets Signatory |
|---|---|
CDP Worldwide | 阿尔及利亚、澳大利亚、巴林、白俄罗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文莱、柬埔寨、开曼群岛、海峡群岛、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及、加蓬、香港(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以色列、格鲁吉亚、格恩西岛、哈萨克斯坦、肯尼亚、科威特、老挝、澳门、马来西亚、蒙古、缅甸、新西兰、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卡塔尔、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南非、中国台湾、泰国、图瓦卢、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越南、也门 |
CDP Worldwide (Europe) gGmbH |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奥地利、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罗马教廷、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科索沃、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黑山、荷兰、北马其顿、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乌克兰 |
CDP North America, Inc. | 加拿大、美国 |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Latin America | 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乌拉圭、委内瑞拉 |
Beijing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Environment Consulting Co., Ltd. (北京诚度普 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一般社団法人 CDP Worldwide-Japan | 日本 |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Singapore) Limited | 新加坡 |
如果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所在地区未列入上表,则计费公司应为 CDP Worldwide。但是,如果资本市场联署投资机构所在地区成为:(i) 欧盟新成员;(ii)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新成员;(iii) 从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下放的新地区;或 (iv) 欧盟新候选成员,则计费公司应为 CDP Worldwide (Europe) gGmbH。